集安市青石镇石湖村水利工程剩余砂石资源出让

国土-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 2026年11月06日
摘要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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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
项目名称 **市青石镇石湖村水利工程剩余砂石**出让
资产类别 其他资产
转让方名称 ****
转让标的所在地区
挂牌价格 241.345681
挂牌期间 15
挂牌日期 2026-11-06 00:00:00
交易方式 网络竞价
转让说明事项 1、本次拍卖标的物是**市青石水利工程项目剩余渣料。竞买人在报名前,应到拟拍卖标的物现场进行实地踏查,要求竞买人对拟竞拍标的物的数量、质量、运输条件等熟知后方可参加报名竞拍。 2、本次拍卖成交价款即为砂石出让收益,竞得人须按成交价款足额缴纳出让收益,出让收益不含买受人存储、管护、装卸及运输等一切费用。 3、本次标的物存放于**市青石镇石湖村。竞买人竞价成交后,应当在成交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与处置单位签订合同、足额缴清成交价款;逾期的,视为自动放弃成交资格,所缴纳保证金不予退还。竞买人应自完成交接手续之日起 150 日内将全部标的清运出场,完成场地清理并通过处置单位验收。确有困难需要延期清运的,须提前向处置单位提交书面延期申请,经批准后方可延期;逾期未清运且未获得延期批准的,处置单位有权收回标的另行处置,竞买人已缴纳的出让收益不予退还。 4、标的物外运期间,买受人须建立规范运输台账,逐车、逐趟做好运输记录,做到台账清晰、可追溯。 5、买受人自行配备合规运输车辆及设备,遵守堆场管理规定,不得损坏场地及周边道路;清运作业须满足安全、环保要求,自行协调各方关系、办理环保、路政、交管等手续并承担全部相关费用,违规时委托方可责令停工整改。标的移交后,看护、运输及作业安全责任均由买受人承担,如发生人身伤亡、财产损失,一切经济赔偿与法律责任由买受人自负,处置单位不承担任何责任。 6、标的数量以评估报告为准,受堆放形态、天气等影响存在合理偏差,按交付现状拍卖。竞买人须自行现场踏勘核验,充分了解标的情况及已知、未知隐蔽瑕疵;参与竞买即视为认可标的质量、数量、现状及全部风险,成交后不得以此向处置单位、拍卖人主张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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