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辽源市金瑞农业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生态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审批
吉林-辽源-东辽县
发布时间: 2026年11月05日
项目详情
下文中****为隐藏内容,仅对千里马会员开放,如需查看完整内容请 或 拨打咨询热线: 400-688-2000
关于****建设项目生态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发布时间:2026-11-05 08:39

****:

你公司《关于建设项目环评批复的申请》和委托****编制的《****建设项目生态环境影响报告表》收悉,根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评价结论和专家评审意见,并经****委员会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该项目为**项目。建设地点:**县安石镇前香村十组。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租赁现有厂区建设1条年产1万吨生物质成型颗粒生产线。厂区总占地面积9000m2。总投资5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0万元。

在严格落实环评报告表中各项环保措施的条件下,我局原则同意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工艺、地点和拟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

二、项目运营期应重点做好以下环保工作

(一)加强废气污染防治

粉碎工序和制粒工序产生的粉尘先经集气罩收集,再经1套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标准。

热风炉烟气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1根20m高排气筒(DA002)排放,烟尘、二氧化硫执行《工业窑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中表2和表4二级标准;氮氧化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标准。

加强对粉尘无组织排放的管理。生产车间地面要进行硬化、防渗处理;原料要袋装进行封闭式储存;成品生物质颗粒要进行包装封闭;粉碎、制粒过程中要及时清扫地面沉降的粉尘;生物质灰渣和除尘灰要拌湿临时存放在封闭式灰渣间内;厂区要定期采取洒水降尘措施;对运输原料和灰渣的车辆要进行苫布遮盖。厂界颗粒物和非甲烷总烃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标准;热风炉房门窗排放口处颗粒物执行《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中表3有车间厂房标准。

(二)加强废水污染防治

生活污水排入防渗旱厕,定期由环卫部门清掏处理。

(三)加强噪声污染防治

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合理布局、墙体隔音、安装减震垫等措施。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1类标准。

(四)加强固体废物污染防治

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进行处理;废布袋由厂家回收;热风炉炉渣和布袋除尘器收集****肥厂做肥料;粉碎和造粒工序布袋除尘器收集的粉尘回用于生产,车间内沉降粉尘集中收集由环卫部门进行处理;不合格产品回用于生产。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

建设5m2危废暂存点,废油和废油桶暂存于内,定期由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理,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

(五)建立环境污染防控体系

制定应急预案,加强环境风险事故防范,落实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做好应急准备,定期开展应急演练,避免环境风险发生。

三、严格执行建设项目环保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三同时”制度。项目竣工后,须按规定程序办理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以及排污许可登记或申领排污许可证,经验收合格后,项目方可正式投入运行。

四、环境影响报告表经批准后,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工艺或者防止生态破坏、防治污染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应当重新报批该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表。自环境影响报告表批复文件批准之日起,如超过5年方决定工程开工建设的,环境影响报告表应当报我局重新审核。

五、**县生态****执法大队负责该项目落实环境保护措施的监督检查工作。

[]
初审: 复审: 终审: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