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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用卡车充电桩采购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经公司研究决定,现对****矿用卡车充电桩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有意向的单位按本公告要求参与投标,具体要求如下:
一、招标内容
本次招标产品为****矿用卡车充电桩(超充充电桩及快充充电桩)。规格型号、技术要求及数量详见下表,完整技术要求详见随招标文件发放的《矿用卡车充电桩采购招标技术要求》。本项目充电桩服务对象车辆为****外包单位(外协运输单位)用车,非招标人自有车辆。
| 1 | 超充充电桩 | 2400kW | 组 | 1 | 允许最大电流4000A,全液冷(功率柜、充电终端) |
| 2 | 快充充电桩 | 500kW | 台 | 7 | 双枪/台,GB/T 20234.3—2023 国标直流接口 |
二、招标要求
1.要求投标人投标产品按照招标方所提供的清单及技术要求报价,满足招标方技术要求。
2.投标人须按本公告及《矿用卡车充电桩采购招标技术要求》逐条响应,不得仅以产品样本、宣传资料替代技术响应;需求时间、数量、技术条件等详见本公告及招标文件。
3.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效营业执照,拒绝非独立法人机构,如分公司等非独立法人参与投标;投标单位应为充电桩生产厂商或持厂家正式授权的代理商,代理商须提供授权文件及售后服务承诺;投标人必须具有矿山用充电桩(矿用卡车、矿用车辆等矿山场景大功率直流充电设备)相关供货业绩,并随投标文件提供合同扫描件、验收证明或用户使用证明等业绩证明材料,无相关业绩者投标将被否决。
4.本项目资质审查方式:资质预审,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明、法人身份证证明(身份证复印件)或授权委托书、生产能力、矿山用充电桩相关供货业绩及其证明材料等相关资料。
5. 投标保证金人民币伍万元整(¥50000.00元),须在开标时间之前汇入招标人指定账户并到账(以账户实际到账时间为准);开标前未到账或未缴纳保证金视为弃标,其投标文件不予接收。未中标的投标人保证金招标结束后即予以返还,中标的投标人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合同签订后七日内无息返还。
投标保证金汇缴账户:
账户名:****
开户银行:****银行****公司**市支行
银行账号:080********00235887
三、主要技术要求
2. 配置与功率:超充组 1 组(2400 kW 级),宜采用功率池化架构、配置 4 个充电终端,直流输出功率为 2.0~2.4 MW 级;快充充电桩额定输出功率 500 kW、双枪输出,共 7 台。
10. 试验、验收与质保:须完成交流限流功能试验(模拟进线电流达 3600 A 阈值)、满载温升试验及绝缘电阻、耐压、保护联锁、急停、枪锁异常等试验;质保期不少于 24 个月(自验收合格之日起计)。
1.此次矿用卡车充电桩采购采取线下招标,投标文件须于开标当日现场递交,开标会议现场举行。开标会议由招标单位组织并主持,现场对投标文件进行检查,确定是否完整、是否按要求提供了文件等。
2.投标文件份数:正本一份、副本四份(一正四副),共五份纸质投标文件,另附可编辑电子文档一份;正、副本内容应一致,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投标文件须按要求密封并加盖公章,于开标当日现场递交。
3.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标法评标,商务分占 60%,技术分占 40%。
4.本次招标按综合得分(综合得分=商务得分×60%+技术得分×40%)由高到低确定中标候选人,综合得分最高者为中标候选人,综合得分相同时投标报价低者优先;评分标准及计算公式详见招标文件第四部分。
3.开标地点:****办公楼一楼会议室(如有变化另行通知)。
六、投诉举报途径
若投标人对本次招标活动存在异议或发现违规违纪行为,可通过以下途径投诉举报:
举报方式一:
电子邮箱:****@qq.com
联系电话:159****5855
举报方式二:
集团指定的投****集团审计部,具体举报途径如下:
电子邮箱:audit-@lnzzgroup.com
联系电话:173****3365
通信地址:**市**区光华路 10 ****中心** 28 层集团审计部
邮政编码:100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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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