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以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公示期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公示日期:2026年11月3日
联系电话(传真):0431-****0677****审批办)
通讯地址:****服务中心二楼环保窗口
邮 编:130300
| 项目类型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 报告表 | ****建设项目 | **省******办事处****公司院内 | **** | **省冠慧****公司 | 项目概况:本项目位****办事处****公司院内,租用德****公司厂区内现有闲置用地进行建设,项目服务期为 3 年(2027 年1月1日至2029 年12月31日),建设性质为**,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项目总占地面积11769m2。主要建设工程内容为:**1条商品混凝土生产线及其配套环保设施、储运工程、公用工程、辅助工程。项目建设完成后年生产商品混凝土20万m3。本项目总投资5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为41万元。 | 全面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特别要着重做好以下环境保护工作: (一)施工期: 加强施工阶段的环境管理,采取切实可行的防尘、降噪及废水治理措施,妥善处理产生的固体废物。确保施工期空气环境、地表水环境及声环境符合相关标准要求。 (二)营运期: 1、严格落实地表水污染防治措施。设备清洗废水、车辆清洗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生产;生活污水排入防渗旱厕,定期清掏,外运用作农肥。 2、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1****搅拌站搅拌粉尘,采用布袋除尘器处理工艺处理,确保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中表2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后,经由15m高排气筒排放;(2)水泥筒仓粉尘、粉煤灰筒仓粉尘以及矿粉筒仓粉尘采用筒仓顶部配备布袋除尘器处理工艺处理,确保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中表2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后,通过仓顶(高23m)排气口排放;(3)厂区内地面须硬化处理,物料堆场周边设置围挡及防风抑尘网或采取密闭车间存放,并定期洒水降尘,严禁随意堆放物料;搅拌站的物料输送装置进行密闭处理,物料卸车及时洒水降尘;保持厂区清洁,定期清理积尘,厂区南侧须设置防尘措施。确保厂界无组织粉尘达到《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中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要求。 3、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选用新型环保节能低噪音设备,并采取基础减震、隔声、消音等措施,高噪音设备安装消声设施,厂区南侧须设置声屏障。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1类及4类标准限值要求。 4、严格落实固体废物处理处置措施。除尘器收集粉尘、沉淀池产生的泥沙回用于生产;实验室废料及不合格产品外售综合利用;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本项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处置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的有关规定。 |
注:根据《建设****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该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
****环境局****分局
初审:柯红颖 复审:周济 终审:刘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