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公司:
你单位报来《国****公司关于审批**县2024年农村电网巩固提升工程调整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吉电发展〔2026〕272号)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原则同意**县2024年农村电网巩固提升工程调整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文本内容,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在线审批监管平台代码
**县2024年农村电网巩固提升工程调整项目(项目代码:****)。
二、项目法人单位
国****公司。
三、建设地点
**省**市**县。
四、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
**10千伏电缆线路0.1千米,导线采用300平方毫米电力电缆;**10千伏架空线路13.85千米,导线采用240、95平方毫米绝缘线。主要杆型采用15米、12米水泥杆。安装一二次融合成套柱上断路器3台。**及更换容量不足配电变压器14台,总容量2100千伏安,其中100千伏安变压器7台、200千伏安变压器7台。利旧配电变压器5台,总容量650千伏安,其中50千伏安变压器1台、100千伏安变压器2台、200千伏安变压器2台。改造0.4千伏架空线路26.73千米,导线采用120、70平方毫米绝缘线,主要杆型采用15米、10米水泥杆。表前线长度7.6千米。
五、建设期限
12个月。
六、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本工程动态总投资754万元,静态总投资746万元。其中申请中央预算内投资193.1万元,占静态总投资25.9%,申请银行贷款522.2万元,占静态总投资70%,自有资金30.7万元,占静态总投资4.1%。
七、相关要求
(一)国****公司要严格落实项目实施主体责任,按照《****政府投资管理办法》(吉政发〔2020〕5号)规定,****政府投资项目管理程序,确保项目依法依规开工建设。
(二)国****公司要加强项目管理,落实“四制”相关要求,严格按照批复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和建设内容、技术标准等实施,严禁擅自夹带楼堂馆所等建设内容,按工程进度、合同约定等及时拨付建设资金,不得违规举债、****政府隐性债务、不得由施工单位垫资建设,确保项目依法合规按期建成,并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报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后投入使用,不得擅自改变使用功能和用途。
(三)国****公司要于每月3日前如实报送项目开工、建设进度、竣工投用等基本信息,其中项目开工前应按季度报送项目进展情况;项目开工后至竣工投用止,应逐月报送进展情况。省发展改革委将采取日常调度、现场核查等方式对项目实施监管,依法处理有关违法违规行为,并按照有关规定向社会公开。
(四)该项目招标范围、组织形式、招标方式详见附件《招标事项审批部门核准意见表》,国****公司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等法律法规规定,规范开展招投标工作。
****改革局要积极支持项目建设,及时协调解决项目在建设过程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如在实施过程中进展缓慢,或出现影响工程实施的重大情况,项目法人应及时向省发展改革委报告情况,说明原因,提出改进措施。
(六)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如需对本项目批复文件进行调整的,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向省发展改革委提出调整申请,省发展改革委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办理调整手续。
附件:1.招标事项审批部门核准意见表
2.电力项目安全管理和质量管控事项告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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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