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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市天德乡水毁修复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拟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6年10月29日我局拟对**市天德乡水毁修复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10月29日-2026年11月4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432-****9230
通讯地址:****中心4楼E20(滨河大街新政务大厅)
邮 编:132600
| 项目 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 **市天德乡水毁修复工程 | **市**市天德乡内宝川村、**村、石庙村、官厅村、**村、**村、农富村、兴盛村和弓棚村 | **** | **东北煤炭****公司 | 该项目建设包含五条河道清淤及护砌工程,河道治理总长度48.347km;同步实施十二座塘坝除险加固工程,塘坝加固工程防洪标准为十年一遇防洪标准。项目实施过程发生设计变更,受现场施工条件制约,除律家岗、蔡祥村、石顶子三座塘坝不能实施建设外,其余九座塘坝除险加固工程实施建设。 | (一)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该项目已施工完成,结合施工日志、监理月报、现场管控台账等原始资料佐证,施工期各项污染防治、生态保护措施落实到位。后续须继续落实:施工期安排在枯水期,采用分段施工方式;河道清淤采用分段干式清淤法,设置围堰,完工后拆除围堰;严格控制清淤深度,现场设置高程控制桩,严禁超挖扰动河床原生砂砾层;淤泥晾晒池内铺设防渗膜,周边采用编织土袋防护;淤泥经自然晾晒后全部就近**化利用作为生态绿化覆土;护岸采用生态型结构,雷诺护垫、格宾石笼内部填充块石;严禁施工人员下河捕捞,施工区严禁施工机械、运输车辆清洗与维修,严禁施工人员生活污水直排地表水体;施工结束后对临时占地全面清理平整,恢复原地貌,同步实施植被复绿,保障区域内生态环境基本恢复至施工前状态。 (二)本项目为河道清淤及渠道水毁修复工程,项目无营运期,完成后无废水、废气、噪声及固体废弃物产生。项目建成后有利于改善区域水环境,对河道水质改善产生有利影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