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市生态环境局龙潭区分局关于2026年10月28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生态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审批
吉林-吉林-龙潭区
发布时间: 2026年10月28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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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局****分局关于2026年10月28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生态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时间: 2026-10-28 11:44
****环境局****分局

关于2026年10月28日作出的建设项目

生态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6年10月28日我局对1个建设项目生态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6年10月28日-2026年11月5日(7个工作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生态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432-****1984****环境局****审批办)

通信地址:**区**西路10号政务大厅248****环境局****分局窗口

邮 编:132021

序号

文件名称(全文链接)

审批文号

审批时间

1

****集团**市聚盛****公司**生物质锅炉项目生态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doc

****

2026年10月28日

信息来源:****环境局****分局

初审:王琪

复审:韩威

终审:刘月莹

附件(1)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