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编号 | **** |
| 项目名称 | **市”四大景区“经营权租赁项目 |
| 资产类别 | 其他资产 |
| 转让方名称 | **市****公司 |
| 转让标的所在地区 | |
| 挂牌价格 | 500.01156 |
| 挂牌期间 | 13 |
| 挂牌日期 | 2026-10-28 00:00:00 |
| 交易方式 | 网络竞价 |
| 转让说明事项 | https://www.****.cn/ggzy/gycq/gppl/ |
资产出租信息披露公告
公告编号: **市-GY-ZL[2026]014号
| 项目名称 | **市”四大景区“经营权租赁项目 | ||
| 项目编号 | **** | 披露公告期 | 10 工作日 |
| 信息披露起始日期 | 2026年10月28日 | 信息披露结束日期 | 2026年11月10日 |
| 标的展示时间、地点 | 公告期即为展示期;标的所在地 | 登记截止时间及交易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 | 2026年11月10日 15时00分(以实际到账为准) |
| 标的展示联系人 | 刘淼 | 电话 | 158****2888 |
| 项目咨询联系人 | 崔杰越 | 电话 | 159****5999 |
| 自由报价开始时间 | 2026年10月28日 09时00分 | 限时报价开始时间 | 2026年11月11日 09时00分 |
| 交易系统网址 | https://www.****.cn/EpointSSO/memberLogin | ||
| 交易系统咨询联系人 | 软件客服 | 电话 | 0512-****8016 |
一、出租申请与承诺
**市 ****中心 :
本出租方现提出申请,将持有的 **市”四大景区“经营权租赁项目 项目通过 **市 公共**交
易中心( 网站公开发布招租信息,请予审核。本委托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出租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招租标的权属清晰,我方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资产出租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本次出租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全部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动态报价系统因不可抗力、软硬件故障、非法入侵、恶意攻击等原因而导致系统异常、竞价活动中断的,****中心视情况 组织继续报价或重新报价;
5.我方在本次招租过程中,遵****中心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6. ****中心发布信息披露公告、征集符合条件意向承租方、组织竞价、价款结算等事项,我方承担法律责任,与中心无关。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出租方 : **市****公司
二、出租标的简况
详细信息请见附表
| 标的是否存在抵押情况 | √ 是 □否 |
| 是否 存在优先承租权人 | □是 √否 |
| 出 租 条 件 及 重 大 事 项 提 示 | 一、标的概况与经营权范围 1. 本次挂牌标的为**市知北村、海**、东北不夜城、五奎山四大景区经营权租赁项目。出租方为**市****公司,承租方为挂牌成交方。 2. 经营权范围以出租方提供并经双方确认的红线图为准,仅限各景区红线范围内经营性区域;红线范围外不属于授权范围,承租方不得以任何名义在红线范围外经营或主张权利。 3. 租赁期限为20年,出租方保证其经营权在租赁期内持续合法、有效。 4. 项目挂牌竞买保证金为150万元,承租方须****银行转账形式向出租方缴纳竞买保证金。竞买成功的,该150万元竞买保证金自动转为本项目合同约定资产保全保证金(总额500万元)的组成部分,成交方需在合同约定时限内补足剩余资产保全保证金;未竞买成交的,竞买保证金由出租方于挂牌截止日后30日内无息返还。 保证金缴纳账户: 收款单位名称:**市****公司 收款单位账号:076********011946 ****银行:****银行****公司**市支行 收款单位开户行号:103****68109 5. 承租方须在合同签订后一年内在梅****公司****公司,项目公司加入合同后作为直接运营和履约主体;承租方按****公司义务承继及保证责任的约定承担有限连带保证责任。 二、标的现状、瑕疵与资产交接 1. 本次出租标的按现状出租,品质、完好程度、规格型号等以交接时实物现状为准。意向承租方须自行踏勘,充分了解标的现状及瑕疵(包括但不限于权属瑕疵、设施设备缺陷、证照不全等)。一经报名,即视为接受可合理踏勘发现的现状及瑕疵。 2. 出租方对交接时已存在的瑕疵不承担整改、修复、完善或赔偿责任,但主体结构、隐蔽工程、历史遗留重大缺陷及重**全隐患除外;景区现有建筑、设施设备、道路、水电、景观、房屋等以现状为准,出租方不承担误差担保责任。 3. 双方应在****小组,完成资产清查并形成双方确认的资产移交清单;交接日前形成的主体结构、隐蔽工程、历史遗留重大缺陷及重**全隐患,按责任原因处理;交接后日常维修维护由承租方负责。 4. 交接过渡期及进场筹备期为60日。过渡期内项目运营涉及的全部费用(经营权租赁费除外)由承租方承担,项目经营收入归承租方所有;过渡期届满次日起进入运营考核期。 5. 交接日水、电抄表确认,确认前费用由出租方承担,确认后由承租方/项目公司承担。出租方2026年度已发生的保险及网费,由承租方按合同签订后剩余期间折算承担,并于资产交接完成后30日内一次性支付出租方。 6. 现有商户由承租方按原合同条款承接出租方权利义务,三方另行签订协议;商户不愿与承租方建立合同关系的,由出租方自行解决。出租方与第三方尚未履行完毕的合同,第三方同意由承租方承接的,三方签订补充合同;协商不一致的,由出租方自行解决。 三、租金、发票 1. 首年经营权租金最低为人民币500万元/年,租金按合同约定设置涨幅。租金自合同签订后第60日次日起算,每连续12个月为一个经营年度,合同终止年度按实际运营期间月份折算。 2. 支付方式:每一自然年度6月10日和12月10日前分别支付租赁费50%。逾期支付无争议款项的,按每日万分之三支付违约金,累计不超过逾期金额的10%。 3. 发票:出租方应于承租方支付款项前5日内向承租方开具同等金额增值税发票;因发票未提供导致付款顺延的,不视为承租方逾期。 四、运营投入义务 1. 首年投入:租赁期第一年内(自项目正式运营考核起12个月内),承租方用于四大景区升级改造、运营的资金投入不得低于人民币3,500万元。 2. 承租方20年累计投入不低于人民币15亿元。年度投入目标:第2—3年2,000万元/年;第4—10年4,300万元/年;第11—15年10,000万元/年;第16—20年12,500万元/年。提前投入可计入总额,超目标部分可结转抵扣后续年度目标;合同提前解除、终止或部分退出的,未实际发生部分不再考核。 3. 任一年度经审计实际投入低于当年目标80%的,构成一般违约,出租方有权要求承租方180日内补足差额并计入考核扣分;连续两个年度低于80%的,构成根本违约,出租方有权解除合同。因不可抗力、政策变化、出租方原因、景区部分或全部无法正常经营等非承租方原因影响投入进度的,当年目标相应调减。 五、人员接收与安置 1. 承租方须全额接收出租方四大景区现有在编人员、合同制员工及劳务派遣人员,以双方确认的移交员工名册为准。 2. 承租方接收后应维持移交员工原有薪资标准及福利待遇,不得单方降低;承租方可在不低于原标准前提下按自身薪酬体系调整。员工正式移交之日起2个月后,承租方可结合员工能力及经营需要重新调整岗位职责。 3. 承租方或承****公司应依法与移交员工重新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不得短于原合同剩余期限,不得以经营调整为由拒绝签订。现有人员不同意接收安置方案的,由出租方自行安置并承担相关责任;正式运营日前历史用工责任由原责任主体承担。 4. 承租方未按约接收移交员工或擅自降低薪资福利的,出租方有权依合同违约责任相关约定追究承租方违约责任。 六、运营管理、考核与财务监管 1. 自资产移交之日起,承租方承担景区全面运营管理责任,包括保洁、安全保卫、设施维护保养、应急管理、保险购买等。承租方须购买雇主责任险、公众责任险、物业责任险。 2. 出租方对承租方实施年度运营考核(百分制):安全生产30%、服务质量25%、游客满意度10%、财务合规15%、运营发展20%。具体扣分项、分值及罚款标准以双方最终书面确认的考核实施办法为准。 3. 年度考核80分及以上为合格;60—80分为基本合格,承租方须60日内整改;低于60分为不合格,须90日内提交专项整改方案并完成整改;连续2个年度或累计3个年度考核不合格的,构成根本违约。 七、保证金、经营权限制与知识产权 1. 承租方须在合同签订后10日内一次性缴纳项目资产保全保证金人民币500万元。逾期未足额缴纳的,出租方有权拒绝办理资产交接,损失由承租方承担。 2. 保证金用于担保景区设施设备日常维护义务及期满移交时对异常损坏的修复费用,正常折旧、自然损耗、设备达到合理使用寿命、历史缺陷以及非因乙方原因形成的损坏,不属于保证金担保范围。出租方扣划应书面通知,承租方15日内有效异议的暂缓扣划;同一事项不重复受偿。期满完成移交验收合格后30日内无息退还;部分扣划的,承租方30日内补足。 3. 未经出租方书面同意,承租方不得将经营权整体转租、转让、转包或以其他形式委托第三方独立运营;不得以经营权、景区资产、收费权或未来收益权设定抵押、质押或进行资产证券化融资;不得擅自改变景区自然生态、历史文化遗存及核心景观**;不得擅自对文物保护单位、重点保护建筑实施改建或拆除;不得未经书面同意对不可移动资产和建筑改建、扩建或**。 八、历史欠费、债权债务 交接日前形成的景区经营债权债务由出租方承担;****公司经营范围内产生****公司/承租方承担。交接日前水、电、暖、燃气、物业费、卫生费等欠费由出租方承担,交接日后由承租方承担;水、电以交接日抄表为界。 九、违约责任 1. 承租方一般违约的,出租方书面要求30日内整改,涉及安全生产或游客安全的,整改期限5个工作日。逾期支付无争议款项按每日万分之三计违约金,累计不超过逾期金额10%。 2. 承租方根本违约情形包括:未经同意擅自转让或整体转包经营权;经审计确认故意隐瞒重大经营收入,催告后仍未补正;拖欠无争议到期款项超过60日,催告后仍未支付;发生重******机关认定承租方承担主要以上责任;连续2个年度或累计3个年度考核不合格;项目公司被吊销、清算或丧失主要经营资质且未及时提供替代履约方案;故意损毁出租方资产或造成景区重大不可恢复损害;因承租方故意或重大过失引发重大舆情并造成实质损害;因承租方过错导致景区国家4A级质量等级被降低或取消(不可抗力除外);未经书面同意设定抵押、质押或资产证券化融资。出租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承租方赔偿损失。 十、重大风险提示 本披露为挂牌摘要,未尽事项以正式合同及双方确认的相关文件为准;意向承租方报名前应自行完成法律、财务、税务、资产、人员及运营尽调,并自行判断投资风险。正式合同文本与本披露不一致的,以双方最终签署的正式合同为准。 |
三、出租方简况
| 出租方名称 | **市****公司 | |
| 基本情况 | 住 所 | **市梅小野星光花海 |
| 法定代表人 | 李思慧 | |
| 注册资本(万元) | 1200.0 | |
| 经济性质 | ****公司) | |
| 内部决策 情 况 | 以下决议已按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完成,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符合规定。 □股东会决议 □董事会决议 □总经理办公会决议 √其他:党委会决议 | |
| 出租行为 批准情况 | 批准单位 名 称 | **** |
| 批准内容 | 你公司关于《**省****集团有限公司“四大景区”经营权租赁价值评估结果及挂牌基准价核准请示》(梅文旅发文〔2026〕19号)收悉。经研究现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1.你公司上报的资产清查审计和经营权租赁评估结果符合备案要求,同意按评估值首年458.41万元给予备案。 2.****集团以子公司**市****公司作为招标主体,将“四大景区”20年经营权租赁以首年500万元为基准价,****中心依法公开挂牌。 3.你公司要确保挂牌过程依法合规,流程公开透明,杜绝违规操作,及时办理相关工作,完整留存全过程资料,及时将相关佐证材料报送我局备案。 | |
四、交易条件
| 交 易 条 件 | 公 告 期 | 10 工作日 | ||
| 限时报价周期 | 90 秒 | |||
| 挂牌底价 | 500.0 万元 | |||
| 挂牌底价对应租期(月) | 详见明细表 | |||
| 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付款 √分期付款 | |||
| 公告期满,如未产生意向承租方 或在报价期内没有有效报价的 | √信息发布终结 □变更公告内容,重新申请信息发布 □其他 | |||
| 与出租相关 其他条件 | 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承租方为自然人的,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
| 保 证 金 账户信息 | 标的编号 | 标的名称 | 保证金账号 | 保证金金额(万元) |
| ****001 | 旅游景区经营权租赁 | 076********011946 | 150 | |
| 保 证 金 设定 | 交纳交易保证金 | √ 是 □ 否 | ||
| 交纳截止时间 | 2026年11月10日 15时00分 | |||
| 交纳方式 | ****银行****银行卡转账(不接受他人代付款) | |||
| 保证金账户信息 | 收款单位名称:**市****公司 收款单位账号:076********011946 | |||
| 保证事项 | 1. 上述保证金的法律效力包括对意向承租方提交承租申请、竞价、签约和履约的担保。 2. 出现下列情形时,出租方可以按照信息披露公告关于交易保证金处置的公示内容,以意向承租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为限,向意向承租方主张相应的赔偿责任: A.意向承租方故意提供虚假、失实****中心损失的; B.意向承租方通过获取出租方的商业秘密,侵害出租方合法权益的; C.意向承租方之间相互串通,影响公平竞争,侵害出租方合法权益的; D.承租方无故不推进交易或无故放弃承租的; E.意向承租方或承租方违反法律法规或相****中心造成损失的。 F.意向承租方存在其他违反本公告内容、交易规则、承诺事项情形及相关法律法规的其他违约情况。 | |||
| 处置方法 | 1. 意向承租方被确定为承租方的,其交纳的保证金转为交易价款的等额部分。 2.其余不涉及保证金扣除事项的意向承租方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予以原路径无息返还。 3. 意向承租方或承租方出现“保证事项”中所列的违约行为,其交纳的保证金履行相应的赔偿责任。保证金金额不足以弥补出租方损失的,利益受损方有权向有过错方进行追偿。 | |||
资产出租明细表
(附表)
项目交易信息汇总表
单位:万元、万元/年
| 项目名称 | **市”四大景区“经营权租赁项目 |
| 证载用途 | 经营权租赁 |
| 出租期限 | 20年 |
| 挂牌价(万元) | 500.0 |
| 挂牌价对应租期 | 1年 |
| 交易保证金(万元) | 150.0 |
| 租金交纳方式 | 银行转账 |
| 租金调整约定 | 具体以合同约定内容为准 |
| 标的交付时限 | 具体以合同约定内容为准 |
| 履约保证金(万元) | 500 |
| 自由报价起止时间 | 2026-10-28 09:00:00到2026-11-11 09:00:00 |
| 限时报价开始时间 | 2026-11-11 09:00:00 |
| 限时报价周期(秒) | 90 |
| 备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