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抚松县人社局校企合作助理项目人员(校外岗)公开招募公告

发布时间: 2026年10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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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6-10-27
2026年**县人社局校企**助理项目 人员(校外岗)公开招募公告

为帮助高校毕业生积累工作经验、提升职业综合能力,拓宽青年职业历练渠道,常态化规范推进我县校企**助理实践项目实施。按照《****组织部、******保障厅、****教育厅、****财政厅关于印发〈**省校企**助理项目工作方案〉的通知》(吉人社联〔2025〕87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县人社局2026年面向社会公开招募校企**助理项目实践人员。现将具体招募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募人员范围

本次招募对象为吉****学校应届高校毕业生和离校两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其中,离校两年内未就业界定标准为:高校毕业证书签发日期至《校企**助理(校外岗)岗位协议书》签订当日不超过2年,人员全程处于未就业状态,且无企业单位职工身份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记录。参与本项目仅为岗位实践锻炼,不认定为正式就业。参与项目人员可保留应届毕业生身份。

二、报名基本条件

1. 政治立场坚定,自觉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严格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法规及各项规章制度。

2. 恪守职业道德,作风正派、品行优良,无不良征信及违法违纪记录。

3. 身体健康,具备胜任岗位日常实践、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基本素养。

4. 个人无用工备案信息,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纳记录。

5. 符合校企**助理岗位实践所需的其他专项资格条件。

三、报名方式及所需材料

本次招募全程采用现场报名方式开展,可委托他人报名,报名人员需如实填报信息、完整准备相关材料,所有材料需保证真实有效,具体资料如下:

1. 填写完整、信息准确的《**省校企**助理项目人员备案登记表》(附件1)。

2. 离校两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需携带:身份证、毕业证书、社保卡、就业创业证原件和复印件(登记失业或未就业状态,**省户籍人员可向所在街道咨询办理)、个人未参保证明。

3. 近期小2寸蓝底免冠证件照片2张。

材料要求:上述证件、证明材料除就业创业证和未参保证明需提供原件外,其余材料均需复印件各2份,供审核存档使用。

四、项目补贴期限及实践补助标准

1. 补贴服务期限:项目服务期为3-12个月,服务时长不足3个月的不予核发项目补助。应届毕业生、两年内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参与本项目的累计实践时长,最高不超过12个月。

2. 补助标准:项目服务期间,统一按照**县现行最低工资标准(每月1870元),为在岗人员按月发放岗位补助。

3. 保险保障:用人单位统一为在岗校企**助理实践人员购买意外伤害保险,或保障范围、保障标准不低于意外伤害保险的其他商业险种,保障人员在岗实践期间人身安全。

五、资格审查相关规定

本次招募资格审查截止时间为2026年11月06日,****服务中心全权负责审核工作。

审核结果将通过电话方式逐一通知报名人员,资格审核合格人员方可进入后续实践聘用环节,本次招募按照报名先后顺序择优录用。

资格审查贯穿招募、聘用、在岗实践全过程,任一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招募条件、填报虚假信息、弄虚作假骗取报名及实践资格的,将立即取消其报名、实践资格,终止所有项目相关补助待遇。

六、岗位实践管理工作要求

1. 项目人员在岗期间,由所属用人单位参照单位管理制度,统一开展日常考勤、绩效考核、岗位管理工作。

2. 项目人员到岗后,需严格遵守《**省校企**助理(校外岗)岗位协议书》各项约定,自觉遵守用人单位规章制度,坚守岗位,不得擅自脱岗、离岗、旷工,保障项目工作有序推进。

3. ****中心将常态化开展在岗核查工作,通过实地巡查、电话回访、座谈核查等方式,督查项目人员在岗履职情况。对违反项目管理规范、脱岗缺勤、实践履职不力的人员,将取消其项目实践资格,停止发放岗位补助。

七、报名时间及咨询方式

1. 报名时间:2026年10月26日至2026年11月6日

2. 报名地点:****中心

3. 联系人及咨询电话:

联系人:刘卫杰

咨询电话:0439-****991

附件:

1、**省校企**助理项目人员备案登记表

2、2026年**县校企**助理岗位表(校外岗)

****社会保障局

2026年10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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