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油田吉林东部油气新能源公司9口弃置井封井固井技术服务

发布时间: 2026年10月27日
摘要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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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单位:
***********公司企业信息

**油田吉****公司9口弃置井封井固井技术服务

项目名称:

**油田吉****公司9口弃置井封井固井技术服务

项目类别:

服务类

项目分类:

三类

项目单位:

****

项目概况:

本项目为9口井弃置井封井固井技术服务。本项目一个标段,选取一家中标人,工作量分配100%。项目建设地点为**省**市**县5口、**市**县1口;**省**市万昌镇2口,**市**县1口,工期或服务期限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7年6月30日,无质量保证期,按技术要求及合同相关条款验收,质量标准或技术要求详见《技术要求》,项目总金额261万元(不含税),资金来源为弃置费,无需履约保证金。

项目类别分类:

序号
大类编码
大类名称
中类编码
中类名称
小类编码
小类名称
1
S02
工程技术服务
S0204
固井工程服务
S****000
固井工程服务

采购范围:

古井技术服务

采购方式:

直接采购

可不招标事项:

(五)采购人依法能够自行建设、生产或提供的;其中属于招标管理规定第十二条第(三)项规定的招标项目,集团公司、****公司、控股公司、实际控制企业能够自行建设、生产和提供的

可不招标事项理由:

根据《****集团有限公司招标管理规定》(中国石油工程物装〔2026〕95号)第十三条可不招标事项情形中第(五)款:“采购人依法能够自行建设、生产或提供的;其中属于本规定第十二条第(三)项规定的招标项目,****公司、控股公司、实际控制企业能够自行建设、生产和提供的。”规定,本项目符合可不招标情形,可以采用非招标采购方式,理由如下: 1、本项目属于《****集团有限公司招标管理规定》第十二条第(三)项规定的单项合同估算价在100万元****公司生产经营密切相关的服务项目; 2、****公司****公司、控股公司、实际控制企业能够自行建设、生产、提供的。 根据《****集团有限公司非招标采购管理办法》(中国石油工程物装〔2026〕95号)第四章非招标采购方式规定,本项目拟采用直接采购方式,拟邀请投标人:****,****公司所属单位,符合直接采购适用条件第(五)款:有效供应商有且仅有1家。理由如下: 1、****公司核心主业提供必要配套服务; 2、集团公司内部所属单位有****、****公司****公司可以提供,但经电话问询后,只有该单位能够提供。 ********公司认证的固井技术服务资质,能够承接钻井、封井等固井技术服务。拥有完备的技术和施工团队,具备相关水泥固井施工水泥性能检验检测能力,拥有完善的质量健康环境管理体系。完全能够满足本项目9口弃置井封井固井技术服务的施工需求。 综上所述,本项****集团公司内部所属单位提供必要配套服务,符合《****集团有限公司非招标采购管理办法》(中国石油工程物装〔2026〕95号)第十九条规定,拟采用直接采购方式实施。

公示开始时间:

2026-10-27

公示结束时间:

2026-10-30

项目负责人:

张女士

项目负责人固定电话:

0438-****223

项目负责人邮箱:

****@126.com

招标管理部门联系人:

马女士

招标管理部门固定电话:

0438-****332

招标管理部门邮箱:

****@126.com

其他说明:

--

附件: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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