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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输局:
你局《关于确定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经营者的请示》(延市交报〔2026〕23号)收悉。根据《**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办法》《**市巡游网约出租汽车融合发展工作实施方案》,由****就2026年**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进行公开招投标。****政府研究,同意以下2名中标人为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经营者,具体如下:
第一中标人为****,最终得分86.7分,获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力指标1300个;第二中标人为********公司,最终得分85.7分,获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力指标700个。
此复。
初审:李宪旭 复审:邹延鹏 终审:王伯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