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昊盛科技有限公司销售III类射线装置

审批
吉林-长春
发布时间: 2026年10月22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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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

填表日期:2026-10-22

项目名称 ****销售III类射线装置
建设地点 ******开发区长石公路以南“**一方”A区一期A3号楼2102号 占地面积
(平方米)
30
建设单位 **** 法定代表人 李宪宏
联系人 高福星 联系电话 130****0852
项目投资(万元) 100 环保投资(万元) 2
拟投入生产运营日期 2026-10-31
建设性质 **
备案依据 该项目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应当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建设项目,属于第172 核技术利用建设项目项中销售Ⅰ类、Ⅱ类、Ⅲ类、Ⅳ类、Ⅴ类放射源的;使用Ⅳ类、Ⅴ类放射源的;医疗机构使用植入治疗用放射性粒子源的;销售非密封放射性物质的;销售Ⅱ类射线装置的;生产、销售、使用Ⅲ类射线装置的。
建设内容及规模 一、销售内容:代理销售拉德索斯(中****公司生产的III类射线装置X射线辐照仪。二、销售规模:X射线辐照仪RS2000年计划销售量10台
主要环境影响 采取的环保措施及排放去向
辐射环境影响 环保措施:
1.该装置自带屏蔽铅室(铅体)X射线发生装置在铅室内密闭空间使用,人员在铅室外操作设备。2.基于GBZ130-2020中6.2.4的规定(距X射线设备表面100cm处的周围剂量当量不大于2.5 μSv/h时且X射线设备表面与机、房墙体距离不小于100cm时机房可不作专门屏蔽防护。)该设备不需要额外的环境辐射防护。3.监测仪器:配备X γ射线剂量报警仪及个人剂量检测卡,用于对环境剂量计量人员累积剂量的监测,本公司仅销售设备,没有储存,转运,使用设备的情况,所以无需配备。4.安全管理措施:有专门的辐射安全管理机构负责辐射安全管理,制定相关规章制度,确保设备安全销售。5.有辐射事故应急制度和措施。6.定期进行辐射安全和防护知识培训和自主考试。7.排放物及去向该设备使用中无废液、废物、废气、废水等其它排放,本单位仅销售。
承诺:**** 李宪宏承诺所填写各项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建设项目符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管理办法》的规定。如存在弄虚作假、隐瞒欺骗等情况及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由 ****, 李宪宏 承担全部责任。
备案回执:该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已经完成备案,备案号:202********400000183。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