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审批环境影响报告表公示(吉林省东北亚铁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珲春分公司危险废物贮存点改建项目)

审批
吉林-延边朝鲜族自治州-珲春市
发布时间: 2026年10月21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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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 分 类: 行政许可 ; 其他
发文机关: ****环境局****分局 成文日期: 2026年10月21日
标 题: 拟审批环境影响报告表公示(****危险废物贮存点改建项目)
发文字号: 无 发布日期: 2026年10月21日
拟审批环境影响报告表公示
(****危险废物贮存点改建项目)


拟审批项目:****危险废物贮存点改建项目

公示时间:2026年10月21日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天。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2天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433-****026(项目审批科)

地 址:政务大厅二楼环保窗口

邮 编:133300

项目

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

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以预防或者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危险废物贮存点改建项目

**边境经济**区春景村

****

**众望****公司

项目为改建项目。本项目位于**边境经济**区春景村。本项目废弃既有危险废物贮存点,利用厂区现有空建筑改建为危废贮存点,危废贮存点划定区域(含建筑基底及周边隔离、操作区域)占地面积59.7m2、建筑面积21.1m2。项目总投资1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0万元。

(一)加强施工期管理,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施工场界噪声达到《建筑施工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25)相关标准,施工废水、生活污水须经处理后达标排放;有效控制施工扬尘,妥善处置施工弃土、弃渣和固体废物,防止施工噪声、废水、废气、扬尘、固废等污染周围环境。

(二)做好运行期水污染防治工作。本项目不新增劳动定员,无废水产生。

(三)做好运行期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本项目废气主要为废机油贮存过程中会挥发少量有机废气,废机油挥发性较低且通过桶装密闭暂存,厂界非甲烷总烃浓度可以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

(四)做好运行期噪声污染防治工作。项目主要噪声为车辆运输噪声。采用控制车速、加强车辆保养等措施后厂界噪声值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4类标准限值要求。

(五)做好运行期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工作。本项目无新增固体废物,废包装桶和废机油贮存在危废贮存点,定期交由资质单位处置。

(六)落实各项风险防范措施,建立完善的环境应急防控体系,防止环境污染事故的发生。

项目前期公示期间未接到反对意见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