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通河源头保护修复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公众参与信息公示

审批
吉林-四平-伊通满族自治县
发布时间: 2026年10月20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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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通**头保护修复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公众参与信息公示
发布时间:2026-10-20

伊通**头保护修复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公众参与信息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82号)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的有关规定,伊通**头保护修复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已编制完成,现公开下列信息,征求与本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伊通**头保护修复项目

2、项目代码:****

3、建设性质:**(生态保护修复类)

4、建设地点:**省**市**县营城子镇、**镇,工程****水库库尾及上游近库河段,地理坐标约为东经125°33′、北纬43°09′。

5、建设内容及规模:本项目为生态保护修复类工程,包括**湿地工程、河道治理修复工程和水文化历史展板三部分。其中:**水文化展示平台1处,总面积187m2;**湿地巡检栈道,采用预应力混凝土空心方桩基础(边长400mm、内孔250mm,桩长12.0m,C60、F250),总长134m、总面积366m2,整体架空、不占用不硬化湿地表面;栽植水生植物睡莲3.2410hm2、千屈菜1.1096hm2,合计4.3506hm2;****中心桩号M0+000~M1+822,治理长度1.822km,护岸总长1.022km、共7段(左岸3段0.42km、右岸4段0.602km),采用格宾石笼网箱挡墙结合柳桩护砌;**水文化历史展板3处。

6、工程占地与投资:工程总占地4.55hm2;工程总投资576.74万元,其中环境保护工程投资31.17万元、水土保持工程投资25.18万元。

7、施工工期:6个月,2026年11月1日至2027年4月30日。

8、与环境敏感区的位置关系:工程区位于****自然保护区一般控制区(同时位于生态保护红线一般控制区),不涉及核心保护区,扰动面积4.55hm2,约占保护区总面积的0.02%。

9、主要环境影响及拟采取的主要环境保护措施:施工期主要影响为施工扬尘与机械尾气、施工噪声、施工废水与生活污水、建筑垃圾与生活垃圾、危险废物,以及占地和土方开挖对植被与野生动物栖息的短期扰动;拟采取洒水降尘与物料覆盖、施工围挡、低噪声设备与临时隔声屏障、限时施工、施工废水沉淀回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农用、固体废物分类收集与规范处置、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表土剥离与分层回覆、临时占地生态恢复、避开鸟类繁殖期(4—7月)施工、施工期环境监理等措施。本项目为生态保护修复类工程,运行期不排放水、大气污染物,运行期以改善伊通**头水生态环境、增强湿地水源涵养与净化功能、提升生物多样性的有利影响为主。

二、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1、征求意见稿全文网络链接:见附件

2、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公众可在公示期内到我单位查阅纸质报告书。

地址:**省**市**县伊通镇关家村;

查阅时间:工作日8:30—11:30、13:30—16:30。请提前1个工作日电话预约。

三、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的居民、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以及关心本项目建设的公众,重点是工程区周边的**镇、营城子镇相关村屯居民及****自然保护区管理机构。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见附件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通过以下任一方式提交填写的公众意见表: (1)信函邮寄:**省**市**县伊通镇关家村,请在信封上注明"伊通**头保护修复项目环评公众意见"; (2)电子邮件:发送至本公示第七条公布的电子邮箱; (3)现场提交:直接送至我单位办公地点。 公众提交意见时,应当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鼓励采用实名方式提交意见并提供常住地址。对公众提交的相关个人信息,我单位仅用于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工作,不用于其他用途,未经相关权利人允许不对外公开。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2026年10月21日至2026年11月3日(共10个工作日)。

七、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伊通满****管理中心) 联系人:郭旭 联系电话:150****8686 通讯地址:**省**市**县伊通镇关家村 电子邮箱:【待填写】

八、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省****公司 联系人:范育铭 联系电话:185****9158

九、其他说明

涉及征地拆迁、财产、就业等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无关的意见或诉求,不属于本次公众参与的内容,公众可依法另行向有关主管部门反映。

建设单位:****

(伊通满****管理中心)

2026年10月21日


建设单位:****

建设地点:**省/**市/**县

备注:

附件(2)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