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省道其太线(S303)公司屯(农前界)至花淖尔(前长界)段改建项目工程建设用地农用地转用的批复2026/10/20

审批
吉林-长春
发布时间: 2026年10月20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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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6-10-20 09:17:00



****关于省道其太线(S303)
公司屯(农前界)至花淖尔(前长界)段改建
项目工程建设用地农用地转用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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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郭尔****人民政府:
《前郭尔****人民政府关于省道其太线(S303)公司屯(农前界)至花淖尔(前长界)段改建项目工程建设用地的请示》(前政请〔2026〕37号)收悉。经省政府批准,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县将农民集体农用地140.6824公顷(其中耕地44.9484公顷)、未利用地0.0637公顷转为建设用地并办理用地手续,同时同意使用农民集体建设用地3.8749公顷;同意将国有农用地117.3990公顷(其中耕地1.7528公顷)、未利用地0.0088公顷转为建设用地,同时同意使用国有建设用地0.7407公顷。
以上共计批准建设用地262.7695公顷,用于省道其太线(S303)公司屯(农前界)至花淖尔(前长界)段改建项目工程项目建设。
二、依法履行农用地转用实施程序,经国家批准土地征收后,依法履行征地批后实施程序,按照征收土地方案及时支付补偿费用,落实安置措施,切实安排好被征地农民的生产和生活,保证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维护社会稳定。征地补偿安置不落实的,不得强行使用土地。依法完成土地征收后,不动产登记机构依此办理集体土地所有权注销或变更。涉及压覆矿产**的,指导用地主体依照《矿产**法》等有关规定商矿业权人做好工作衔接。
三、严格执行国家产业政策和供地政策,严禁违法违规使用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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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0月16日
来源:****
初审:张 伟
复审:郎子原
终审:崔晓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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