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 | 分 类: | 生态环境保护综合业务 ; 公示 |
| 发文机关: | ****环境局****分局 | 成文日期: | 2026年10月19日 |
| 标 题: | ****环境局****分局关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 ||
| 发文字号: | 无 | 发布日期: | 2026年10月19日 |
****环境局****分局关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经审查,2026年10月19日,我局拟对辉******公司粮食烘干塔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根据建设****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及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10月19日-2026年10月20日(2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两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435-****228(环境影响评价科)
传 真:0435-****099
通讯地址:辉****镇东**街53号
邮 编:135100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 项目名称 | ****建设项目 |
| 建设地点 | **省**市辉******安川转通屯 |
| 建设单位 | **** |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省****公司 |
| 项目概况 | 项目建设性质为**。建设地点位于**市辉******安川转通屯,项目为粮食烘干及收储服务,利用厂区遗留的2座库房、1座热风炉房,1座 300t/d烘干塔、2座设备用房、1间变电室、1座燃料库、3座粮囤、1间办公室。同时拆除现有6t/h燃煤锅炉,**1台6t/h生物质热风炉,预计烘干玉米3.0万t/a。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废水:生活污水排入防渗旱厕,定期清淘还田,不外排。 2、废气:热风炉烟气经低氮燃烧+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颗粒物、二氧化硫须达到《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中排放标准限值要求,氮氧化物须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排放标准限值要求。厂界颗粒物须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 3、噪声:选用低噪声设备,并设置隔声,减振等措施,确保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1类标准要求。 4、固体废物:固体废物主要为热风炉灰渣及除尘灰、废布袋,粮食筛分杂质,烘干塔抑尘网回收粉尘及飞皮、职工生活垃圾。其中筛选杂质袋装收集,外售周边村屯养殖户用作畜禽饲料;装卸、筛分、烘干等工序收集的粉尘袋装收集,外售综合利用;生物质热风炉炉渣及布袋除尘器除尘灰袋装收集,暂存于热风炉房,定期外售用于肥料;布袋除尘器更换的废布袋由厂家统一更换并回收;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清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