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推进**市紧密型县域医共体设备采购项目,****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特邀请符合资质要求与承接能力的代理机构参与本次内部综合比选工作。具体情况如下。
1.服务项目:**市紧密型县域医共体设备采购项目
2.项目资金:****医院综合改革补助资金 +医院自筹,预计投资305万元。
3. 采购内容:
(1)立柱式数字化 X 射线摄影系统(双立柱 DR):5 台
(2)全自动生化分析仪:8 台
(3)全自动血细胞分析仪:1台
4.服务内容:本次询价旨在综合择优选取1家资质符合、业务能力强的招标代理机构,承接我方该项目的招标代理服务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招标方案编制、招标文件拟定、公告发布、报名组织、开标评标协助、结果公示、答疑回复等全流程招标代理服务工作。
5.服务标准:符合现行国家以及省、市或行业的标准规范。
6.服务期限:从签订该项目委托代理合同至该项目招标服务全部工作结束。
7.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8.本次我院同步开展两个医共体设备采购项目代理机构择优工作,贵单位可同时报名、同时参选两个项目,实行兼投不兼**则;但若在两个项目中均排名第一,仅可中选其中一个项目,不得同时承揽两个项目代理业务,按照开启时间顺序,第二个医共体项目将自动顺延第二名中选。
二、资格要求
1.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经营范围包含“招标代理”或****政府采购网代理机构名录内。
3.近三年(2023年-至今)具有同类项目招标代理业绩证明材料。
4.近三年(2023年-至今)企业财务状况良好,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良好记录,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在“信用中国”网站未存在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政府****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管理部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及其他不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中存在行贿犯罪情形。
6.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7.具备完善的服务流程和质量保障体系,配备专业的招标代理团队,团队成员具备相应的资格证书并熟悉该项目相关法律法规及操作流程,能及时响应我方需求,配合完成招标各环节工作。
三、报名时间及方式
1、报名递交资料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4)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名录有效登记截图;
(5)信用核查材料: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网、信用中国、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截图,核查有无行政处罚、严重违法失信、经营异常等记录;
2、报名时间:2026年10月19日发布时间起—2026年10月23日11时止。
3、报名地点:********采购办
4、阶段说明:本阶段仅做资格预审报名,不接收服务方案、业绩资料、报价资料。
四、第二阶段:现场集中递交方案及密封报价
1、参与对象:前期报名审核通过的代理机构。
2、需现场递交全套择优资料(密封装订成册,正副本各1份)
(1)前期报名相关资料及其他资格审查材料。
(2)同类项目业绩材料(县域医共体、医疗设备采购、质疑复议处置经验优先);
(3)拟派驻项目团队人员简历、社保证明及从业经历;
(4)专项服务方案;
(5)密封代理服务费报价文件;
(6)择优承诺书原件(材料真实、无串通、无利益冲突、知悉兼投不兼中规则)。
3、递交要求:所有资料现场密封、现场签字递交,不接受邮寄、快递、提前报送、线上报送。
4、现场递交:2026年10月23日15:00
递交地点:****七楼小会议室。
5、报价规则:
(1)代理服务费由本项目中标供应商支付。
(2)依据《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299号)等相关法律法规,参照《招标代理服务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自主报价,需明确浮动情况、计算方式及总金额。
(3)本次报价包含:报价包含完成本项目全部招标代理服务的所有费用(含招标文件编制、评标评审、场地人工、公告发布、资料整理等),一次性报价无隐性收费。
(4)需明确废标、终止情形结算方式。
(5)本项目工作量大于常规项目,严禁恶意低价竞争,价格低于基准的65%将启动异常低价程序。
五、工作说明
1.本次为采购人院内自主择优比对,****政府采购公开遴选、招标活动,各代理机构需在现场等候,评选出推荐单位将现场发布,如有异议可现场提出。
2.所有对外文件、答复、修改材料必须经我院书面确认后方可发布,严禁代理机构擅自决策。
3.参选单位无需缴纳报名费,参选单位自行承担本次参选产生的材料费、交通等所有费用。
4.参选机构对所提交全部资料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如存在伪造材料、提供虚假业绩等弄虚作假行为,一经查实,取消参选资格,记入本院不良记录,限制其参与本院后续同类选取工作,涉嫌违法的移交相关部门处理。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邹女士
联系电话:0432-****8115
地址:**市**街302号********采购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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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0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