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2天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431-****0533****环境局****分局环评科)
通讯地址:**县政务大厅
邮 编:130200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 **城开农投绿色****园区有机肥处理烘干项目 | **县巴吉垒镇双**村、上河村、麻花店村、**村**城开农投绿色****园区内 | **** | **省****公司 | 本项目属于技术改造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市**县巴吉垒镇双**村、上河村、麻花店村、**村,**城开农投绿色****园区粪污综合治理区现有成品厂房内,利用现有厂房内空置区域实施建设,不新增加建设用地;依托园区现有公用工程,**有机肥烘干系统,配套生物质热风炉,废气治理设施旋风除尘器+水幕喷淋,**15高排气筒YJFDA005;****园区现有有机肥19万t/a产能,仅将有机肥含水率由30%烘干至14%;项目总投资198万元,环保投资7万元,环保投资占比3.5%,施工工期3个月。项目****自然保护区南边界5.8km,不在保护区管控范围内 | 完善风险防范措施,最大限度避免风险事故的发生或将事故产生的环境影响降至最低。你单位必须执行建设项目“三同时”制度,建设项目竣工后,按照相关规定的标准和程序进行验收,编制验收报告,并依法公开验收报告。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未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主体工程不得投入生产或者使用。本项目由**县生态****执法大队负责环境保护日常监管工作。 |
注:根据《建设****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
初审:史** 复审:邢雨哲 终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