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企业:
为规范挂网药品价格公平透明交易,消除不公平歧视高价等价格风险问题,****保障局办公室《关于**药品挂网价格一览表复核应用的通知》(********保障局《关于商请做好挂网药品异常价格线索核查处置的函》要求,现将自查自纠结果予以公示,具体内容如下:
一、公示范围
《挂网药品价格自查自纠专项治理结果公示表》
二、公示时间
2025年3月31日至2025年4月2日
三、相关要求
(一)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按照“谁主张、谁举证”原则,请相关企业于2025年4月2日16:00时前将相关证明文件发送到指定邮箱****@163.com。发送的邮件需明确标注“挂网药品价格自查自纠申诉”。请各企业务必认真核对,确保信息无误后提交。公示期结束后,将不再接受申诉和质疑。
****中心****保障局的相关要求持续开展价格治理工作,未及时参与本次价格自查自纠的企业可以在“每月1日-10日”通过**省“国家医保药品和医用耗材招采管理子系统”(简称“**省医保招采子系统”),点击药品招标管理模块,通过日常信息变更管理 - 联动**最低价。未按照要求及时开展价格联动的企业,****医保局《关于建立医药价格和招采信用评价制度的指导意见》的相关规定处理。
四、联系方式
0431-****2955、****6987
承办人:刘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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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