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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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棚膜****园区资产评估及租金评估服务变更公告
变更内容:
1、 合同履行期限(工期):合同签订之日起20日内完成变更为:合同履行期限(工期):合同签订之日起15日内完成;
2、 “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通过省级及以上财政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资产评估机构,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能力。”变更为:“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通过省级及以上财政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资产评估机构或具备有效期内的价格鉴证评估单位资信证书或具备有效期内的价格鉴证评估机构执业登记证书,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能力”;
3、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至2025年4月3日16时00分。
4、 开标时间变更为2025年4月7日9:30。
其他内容不变。
招标人:****
地址:**县健美街与腾飞大路交汇处吉浙产业园办公楼五楼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市**区**大路亚太梧桐公馆16栋 红英****公司
联系人:张强
电话:0431-****0065
邮箱:****@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