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矿业权评估机构:
根据国土**部《关于做好矿业权价款评估备案核准取消后有关工作的通知》(国土资规〔2017〕5号)和《******厅矿业权评估管理规定(试行)》(吉国土资发〔2009〕1号)等文件要求,近日拟对1个采矿权评估项目进行公开抽签选择评估机构。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评估项目情况(详见:附件2)。
二、申报
三年内参与过我局委托矿业权评估项目的矿业权评估机构报名时,需提交《采矿权评估竞标申请书》。
第一次参与我局委托矿业权评估项目的矿业权评估机构报名时,需提交1.《采矿权评估竞标申请书》;2. 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3.探矿权采矿权评估资格证;4.企业营业执照副本;5.评估业绩证明(评估备案文件或****协会评估报告统一编码回执单)。
各矿业权评估机构,根据本次矿业权评估招标项目情况,自愿申请报名参加竞标。报名时间为2025年3月26日-27日16:00时止,可以传真或电子邮件的方式申报,传真电话:0439-****618;电子邮箱:****@qq.com。
矿业权评估机构要按照本公告规定时间进行申报,未报名或过期报名的视为自动放弃本次竞标。
三、确定评估机构
申报超过1家的,采取公开抽签的方式确定本次评估机构的中签结果,届时欢迎有关评估机构监督抽签过程。参加抽签的评估机构代表应提前15分钟到达指定的抽签现场签到。未按规定的时间签到的,视为弃权。参加抽签的评估机构代表应向工作人员出示身份证原件。受法定代表人委托的,还应向工作人员出示评估机构委托书(委托书应载明委托事项,有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招标抽签时间:2025年3月31日上午9:30时;招标抽签地点:****三楼会议室(**区铁南街847号)。若更改地点,将另行通知。
四、评估费用
矿业权评估项目的评估费,按《******厅矿业权评估管理规定(试行)》(吉国土资发[2009]1号)标准计算;待市财政拨款后,统一支付。
联系人:刘先生、王女士 0439-****080;传真电话:林主任 0439-****618。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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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