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社有资产监督管理办法相关规定,****联合社****分社有资产进行公开招租。
一、出租房产的基本情况
****联合社下属3个基层企业共计18处房产对外公开招租。
1.快大供销社****门市1处。
2.快大供销社世****门市8处。
3.快大供销社黎明分销店营业室加库房2处。
4.快大供销社湾湾川分销店1处。
5.****中心社营业室1处,库房1处。
6.兴林供销社4处门市。
二、招租方式
本着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向社会公开招租。
三、承租人须知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独立法人及社会其他组织(法律规定者除外)。
2.承租后,承租方需缴纳一个月的房屋租金作为履约保证金。租赁期满,待承租方缴纳完所有费用后,经出租方验收合格后,出租方将在5个工作日内按原渠道无息退还承租方。
3.须遵守租赁合同的全部约定,全面履行承租人义务,按时足额缴纳租金。
4.不得将承租用房擅自转租、转借或以其他方式变相转租。
5.经****同意后,承租人可根据工作需要对承租用房进行装修,费用自理,但不得改变房屋原有的主体结构。
6.合同期满后,供销联社收回房屋进行公开招租时,对原承租人的装修费用不作任何补偿。
联系地址:****联合社(**省**市**县茂山街道长征路138号)
联系人:孙先生
联系电话:0435-****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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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