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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82号)、《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保护厅关于做好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有关工作的通知》****保护厅 吉环国合字[2018]1号),现将《****4.8万吨/年原煤仓储、破碎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公示,公示时间为2024年11月8日至2024年12月13日(20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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