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涉水区域管道风险隐患治理工程地面工程(**地区)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信息公示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的要求,需要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的项目,应当通过其网站、建设项目所在地公共媒体网站或者建****政府网站,公开下列信息: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公司涉水区域管道风险隐患治理工程地面工程(**地区)
建设地点:**省**市境内
建设规模:
****公司1条穿越水渠管线,采用1处定向钻方式穿越,管材采用原管材,保温外防腐,更新管段长225m。
建设性质:改扩建
二、建设单位
建设单位:********公司
联系方式:0438-****080联系人:温工
通讯地址:**市**区石化街640号
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单位名称:**省****公司
联系方式:0431-****2600联系人:任工
通讯地址:****开发区金碧街253号
邮政编码:130117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见
https://www.****.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1024_665329.html,并按照表格规定格式要求填写(注:公众提交意见时,应当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采用实名方式条件意见并提供常住地址)。
五、公众提交公众意见表的主要方式和途径
在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可以通过电话、电子邮件、信函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