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卖地点:****交易中心
拍卖时间:2025-03-25 10:00
预展地点:标的物所在地
预展时间:公告之日起至2025年3月24日
受**省**市****委托在******交易中心****政府采购中心)公开拍卖下列标的物:
一、拍卖标的详情(以现状展示的实物为准)
二、公告及登记时间:
本次拍卖的标的于2025年3月14日起至2025年3月24日止进行公告。
意向竞买人于2025年3月14日至2025年3月24日携主体证明、授权委托书及保****银行保函****公司进行登记报名后参加竞买,逾期不予办理。
担保人、物权人、优先购买权人及其他优先权人,须拍卖当日到场申请相关权利,未到场视为自动放弃相关权利。
三、保证金交纳:
竞买人必须于 2025年 3月 24日16:00时前,将保证金转账****银行保函,逾期将不能参拍。
户名:****
开户行:**银行****支行
账号:893********00001
行号:313****01011
转账时须注明:****水库工程建设用地产生的壤土拍卖保证金。
四、拍卖时间及地点
意向竞买人于2025年3月25日10时00分前持主体证明及授权委托书到场参加拍卖。
拍卖地点:****交易中心(**市**路113号)。
五、标的展示时间
自公告之日起至2025年3月24日止。
六、登记及展示地点
1、报名登记地点:****开发区经开环路1-1号A5栋110室
2、标的展示地点:标的物所在地
七、标的情况及瑕疵说明:
1.由于壤土的堆放形态、测量误差等因素,实际交付的数量可能与报告中所提及的数量存在一定的偏差。一旦参拍视同认可标的物测量数量与实际数量相符。拍卖成交后,买受人不得以此为由提出任何要求。
2.保证****银行保函,保证金、尾款保函都应覆盖工程合同的所有履约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工程期限、违约责任、环保治理责任、工程延期等);
3.竞买人参与竞买须签署《壤土利用环保承诺书》,承诺壤土仅用于**县境内高标准农田建设,用以提升耕地质量,绝不转卖或违规倾倒;竞买人须承诺确保该壤土不能运出**县,否则一切法律后果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4.竞买成交后买受人需于成交公示期满后 5 个工作日内与委托人就标的物运输、利用等签署相关《合同》提交壤土具体利用方案,并接受生态环境部门监管;
5.标的物自移交日起,看护、运输、残余物清理等由买受人负责;工程作业需符合安全、环保要求,并自行负责清运过程中地方关系协调以及环保、市政道路运输等相关手续的办理,标的物清运过程中的运输费、装卸费等(包括但不仅指以上)所有费用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6.竞买人参拍前必须实地踏勘,自行测算标的物数量、质量,认可现状后参加竞买,未实地看样的竞买人视同已看样并认可标的物现状及所有瑕疵;拍卖人及委托人不承担任何费用及瑕疵担保责任,现于公告中予以说明。
八、咨询方式:
联系人:****
联系电话:0435-****232
****
二〇二五年三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