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新院周边道路工程附属工程 | |||||
招标项目编号 | **** | ||||
建设单位 | **** | ||||
代建单位(如有) | / | ||||
招标类别 | 委托招标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
招标代理结构 | |||||
结构类型及规模 | 道路全长约1.15千米,道路红线宽度20米,车行道宽14米,道路等级为城市支路。主要建设内容包括交通工程、路灯工程、绿化工程。 | ||||
开标时间 | 2025年02月14日09时20分 | ||||
开标地点 | 柳****服务中心417工程开标室 | ||||
公示开始时间 | 2025年02月17 日 | 公示截止时间 | 2025年02月20 日 | ||
流标原因 | 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按时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三家,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四十四条及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8.重新招标(1)投标截止时,投标人少于3个的”相关规定,招标人将重新招标。 | ||||
其他公示内容 (如有) | 无 | ||||
公示媒介 | 本次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om/)、**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zbtb.****.cn:9000/)、**公共**交易平台(**﹒**)(http://ggzy.****.cn/lzggzy/)(公告发布媒介包含但不限于上述媒介)发布。 | ||||
异议和投诉 |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若招标人拒不答复或认为招标人答复内容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或认为权益受到侵害的,请在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通过**公共**交易平台(**壮族自治区)或提交纸质书面材料向投诉受理部门提出书面投诉书,逾期不予受理。若招标人对项目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公示开始日起10日内通过**公共**交易平台(**壮族自治区)或提交纸质书面材料直接向投诉受理部门提交书面投诉书。 | ||||
投诉受理部门 | **市****管理中心 | 投诉受理电话 | 0772-****03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