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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将受理的项目情况予以公示,期限:报告书10工作日,报告表3工作日。
公示日期:2024年12月27日
联系电话(传真):0431-****0677****审批办)
通讯地址:****服务中心****环境局窗口
邮 编:130300
项目类型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报告表 | ****建设项目 | **市大房身镇二十一公里 | **** | **省顺****公司 |
注:根据《建设****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该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cn/index
附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附件:
****建设项目(遮盖隐私版).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