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系统中报价按照2台设备安拆费进行报价,纸质报价单按照4台设备安拆费报价。
序号 | 设备名称 | 规格型号 | 数量 (台) | 费用项目 | 单位 | 数量 | 含税单价 | 含税金额 | 备注 |
1 | 电动单梁 起重机 | 10t-26.3m | 2 | 租赁费 | 台*月 | 36 | |||
2 | 安拆费 | 台 | 4 | ||||||
3 | 进出场费 | 台 | 2 | ||||||
4 | 合计含税金额 | ||||||||
5 | 税额( %) | ||||||||
6 | 不含税合计金额 |
注:
1、本次询价电动单梁起重机额定起重量为10吨,跨度26.3米,起升高度9米。
2、以上材设备型号、数量及供货时间均为暂定,招标方可根据设计变更、施工进度或其他原因进行调整;招标人对材料、数量及供货时间的调整,不作为投标人不能保证供应和增加任何费用的依据。
3、本次报价为固定价:
3.1租赁费用包含设备折旧、大修、经常维修费、安全设施费用、显性与隐性的应向社会缴纳的各种规费、利润等不含税租金及增值税;设备操作人员由甲方提供,费用由甲方承担,租赁费中不包含人工费。
3.2进出场费包含设备构件及配件进出场运杂费等。
3.3安拆费包含设备安装、拆除相关费用、设备安装告知、检验检测费用等;本次报价中增加项目2台自有电动单梁起重机的安拆费(共计4台设备安拆费),此项费用同样包含设备安装、拆除相关费用、设备安装告知、检验检测费用等。
4、送货地址:**省**市**市**乡****长榆高速SG03标项目指定施工地址。
5、本项目无材料预付款,因项目前期账套未建立预计付款比较滞后,各报价单位需全额垫资6个月以上。
报价单位: (全称)(盖章加盖骑缝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