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村2024年道路硬化工程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园区英湖印象11栋-112室
中标(成交)金额:****0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名 称:**村2024年道路硬化工程
施工范围:**县露水河镇**村
施工工期:2024年7月12日至2024年11月30日,共计141日历天。
项目经理:胡阳
职业证书信息:二级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专业)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乔俊鹏、刘少波、衣服尧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委员会计价格[2002]1980号文《招标代理服务费管理暂行办法》、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及发改价格〔2015〕299号的取费标准计费收取。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名 称:****
地 址:**县露水河镇
联 系 人:娄佳琪
联系方式:137****8748
名 称:****
地 址:**市**县**镇**路0359幢010001号
联 系 人:王中辉
联系方式:186****7571
项目联系人:王中辉
电 话:186****7571
中小企业声明函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 **** 的 **村2024年道路硬化工程 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 **村2024年道路硬化工程 ,属于建筑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从业人员 154 人,营业收入为837.7975 万元,资产总额为 2034.0017 万元1,属于小型企业;
2. (标的名称) ,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 期:2024年 7月 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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