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对**市**县、**市、辉**新能源乡村**36MW风电项目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天。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2天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438-****788****办公室)
传真:0438-****085
通讯地址:**市**区**街道东镇东路3518号
邮编:138000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市**县、**市、辉**新能源乡村**36MW风电 项目 | **市前郭县查干花镇腰五井子村 | **** | **省****公司 | 总占地面积50455m2,**36MW风力发电项目,拟安装单机容量为6.7MW风电机组1台,单机容量为7.15 MW风电机组2台,单机容量为7.5 MW风电机组2台,配套安装5台箱式变压器,**一座66kV升压站,安装1台66kV主变压器,容量为36MVA,风电场以2回35kV电压等级集电线路引接至66kV升压站。项目总投资19789.34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20万元。 | 1.施工期采取洒水降尘、覆盖蓬布、控制车速等措施减少扬尘、汽车尾气等无组织废气排放。运营期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达到《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中的小型餐饮业排放标准的限值要求,由高于屋顶的专用烟道排放。 2.施工废水进行沉淀处理后,上清液回用于洒水降尘,不外排;生活污水排入防渗旱厕,定期清淘外运做肥料。运营期食堂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后与生活污水一起经室内下水管道排入防渗化粪池,定期清掏用作农肥。 3.施工期采取合理安排施工时间、施工场地,使用低噪声设备等措施,确保施工噪声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要求。运营期选用低噪设备、基础减振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区标准。 4.施工期产生的可回收废弃物外卖综合利用;沉淀泥浆和建筑垃圾****垃圾场;活垃圾集中收集,定期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运营期产生的餐厨垃圾、废油脂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含油抹布和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定期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风电机组及箱式变压器附属设备(包含废风机叶片等及废变压器)在设计使用寿命期内出现问题,由厂家进行维修或更换,在设备过保质期后进行更换,更换后产生的废旧设备由厂家统一回收;废铅酸蓄电池属于危险废物,暂存于危险废物贮存点,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突发事故时,主变压器事故废油排至主变油坑,再通过排油管排至事故油池,箱变事故废油直接排至箱变事故油池,及时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 5.升压站内**24m2危险废物贮存点和64m3事故油池,****电站各设2.5m3事故油池一座,事故油池、危险废物贮存点和防渗化粪池应重要防渗,危废暂存间设置和管理需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防控标准》(GB18597-2023)及《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等规范要求。同时加强设备日常维护和管理,制定并落实环境应急预案,定期做好应急演练,防止环境污染事故发生。 6.施工过程中尽量减少临时占地,施工时进行表土剥离,用于今后的植被恢复,尽量减轻对土壤及植被的破坏,避开农作物生长期,施工完毕后尽快恢复植被,减少对鸟类栖息地的影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