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遣返站信息化工程建设项目变更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遣返站信息化工程建设项目
2、项目编号:****
3、首次公告日期:2023年5月31日
二、更正信息1、变更事项:招标文件
2、变更内容
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第2.2.4(2)条:项目经理获奖业绩(5分)取消。
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第2.2.4(4)条:资质能力(2分)取消。
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第2.2.4(1)条:设计施工评分标准中 施工方案的合理性满分由6分上调至7分、系统配置方案满分由6分上调至8分、安装调试方案满分由7分上调至9分、产品性能与质量满分由10分上调至12分。
工期由2023年6月26日-2023年9月24日(90日历天)调整为2023年8月21日-2023年10月31日(71日历天)。
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第2.1.2条资格评审标准中:“在近三年(2018年1月1日~2020年12月31日)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时间调整为“近三年(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前)”。
工程量清单第78项显示设备的特征描述中对于LOGO的要求取消。
新增图纸附件一份,是对图纸内所含设备的补充说明。
招标文件前附表第2.2.1条: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由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调整为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0日前。
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由“2023年5月31日9时00分至2023年6月7日16时00分”变更为“2023年7月25日9时00分至2023年8月1日16时00分”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由“2023年6月20日9时00分”变更为“2023年8月15日9时00分”。
招标文件前附表第5.2条:会议号由“260 887 183”变更为“601 443 377”。
更正日期:2023年7月24日。
请以新发布的招标文件及清单图纸为标准制作投标文件,请勿混淆制作。
招标人:****
地址:****关区金鑫街1077号
联系人:刘晓航
电话:0431-****2988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市**区人民大街7655号与繁****商务中心A座5楼
联系人:王晓静
电话:0431-****8052
****管理部门:**市建筑****管理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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